官方回复(见图1),本人认为官方回复不正确,不作为,依据如下:请看《党纪政纪疑难问题解答》(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见图2)中437页第925条: 留党察看期满不申请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怎么办?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根据这一规定,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满后,本人应该向所在的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正式党员的权利,党组织应当召开支部大会,及时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满后本人不提出申请,说明他对自己的错误没有认识。对这样的党员经反复做工作,如果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党组织就要坚决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或延长留党察看一年(如果原来是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或开除其党籍。 依据这一解答,本人认为应该开除其党籍,不是官方回复所谓的“程序无法进行”,是否正确,请网友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