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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或提成诱惑,记者与涉事单位征订报刊,可吊销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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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福建省福州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8 19:56:38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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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或提成诱惑,记者与涉事单位征订报刊的,可吊销记者证

(按语:由于订报有大额的回扣或提成,出现了记者强行订报刊的现象,有极个别记者为了达到回扣或提成的目的,订报订得一些单位鸡飞蛋砸,远远走出单位的承受能力......)

(以下是国家多部门对新闻采编从业规定的摘录,请广大网民对记者与涉事单位征订报刊依法依规予以监督。)
  依据新闻采编从业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订阅报刊为条件进行新闻报道,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

规定强调,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件管理和使用。公开的新闻采访必须出示经新闻出版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记者证件。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级各类新闻单位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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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8 21:43:07
大家都来围观败类-----鄂州市鄂城区法院法官陈国胜
今天我实名举报法官中败类陈国胜-败类中的战斗机。
陈国胜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法院樊口法庭庭长,就是那位被纪委处分过的,11次开警车出入黄石的陈国胜,大家知道的,黄石可是个好地方,是男人你明白的,不是纪委怎样处理他?今天我在这里就是再实名举报他。
在本人的借贷案件审理中,这位败类法官涉嫌与当事人勾结在一起,真正的是黑法官,狼狈为奸,在借贷事实调查不清的情况下,故意违法,枉法偏袒当事人。
今天我在这里质问你这个黑司法如下几点,你给我站出来接受我和广大网友的质疑:
1、         那张425万的欠条,你调查过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吗?
2、         你带着熊X来我办公室,说这就是熊X,知道我跟熊X从来没有认识过吧,更谈不上与熊X之间存在经济来往的实情吧。
3、         那个75万的还款项,熊X拿出了还款流水的证据了吗?有我的委托书?你凭什么就认定这笔75万元的还款?你从中又得了多少?你难道不知道谁主张,谁主证?你找我要什么证据,他替我还,你为什么不要他举证,一张假的情况说明,又能说明什么?
         
4只能说明你们这群败类,黑白颠倒,相互勾结
5你个败类在办公室帮熊X出主意,指点熊X,你是他的律师吗?你配得上你头上戴着的国徽吗?
6你们查封我的厂房,法院和同当事人做假担保,你们又收了多少黑心钱。
7明知是高利贷,明知是黑警察,你都敢帮,只认钱的败类,你看你的胆子有多粗。
8我什么时候说个你玩女人,你嫖娼 ,这都是熊X人挑拨离间说的,你不知道前来说是非,必是是非人,你难道脑残?人家把你当枪用你不明白。                                                      
熊X良是我的真实借款人,债权人,我承认,我不会为了逃避我交友不慎,害怕敲诈勒索掉进了他的陷阱,该还多少钱就还多少钱,我从商交友不慎,受害借钱没能力还,感觉到脸红,可是你这样的黑法官,更令我脸红;而你个黑司法胆子也太粗了,你要知道我被这个人面兽心的黑警察洗劫得家破厂亡,你却仍然与其勾结,落井下石,置国法于脑后,置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于不顾,你还是趁早滚出司法队伍,还司法一点尊严吧。  公平,公正。证据大于天。  

实名举报人:邱宏宇
湖北省, 实名举报, 鄂州市, 当事人,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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