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丹江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快速查处一起辱骂殴打民警案件,及时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人陆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经查:2014年11月3日7时许,丹江口市公安局均县派出所民警张德平在辖区安全工作检查中,发现一辆微型货车污损号牌,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张德平依法暂扣了驾驶员陆某(男,49岁,均县镇迎风寺村5组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要求陆某到派出所接受处理。第二天上午9时许,陆某到派出所值班室索要被扣的证件,拒不接受处罚,在值班室辱骂民警张德平,并把张德平从椅子上拽倒在地,造成张德平身体受伤,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组织专班,快速查清案情实事,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行为,全力确保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目前,陆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那些有违法行为,而又不服管理的少数人员,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见违必纠、纠违必严,打消那些驾驶人以为“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属小事的错误思想。在查获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车辆后,可调取相关监控记录,收集该车辆其他违法证据,对其进行多项违法行为并处;使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从而消除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可以逃避超速被处罚的侥幸心理;民警在执勤时间要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管事率,发现有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车辆,要主动出击“逢违必纠”,努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处罚力度,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长期高压态势。对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方式逃避“电子警察”监控的,一旦查获,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全部按上限予以处罚;该收缴号牌的一律收缴、该暂扣车辆的一律暂扣,该处罚的一律重处,该扣分的一律扣分,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情节特别严重、不支持工作、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将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只有加大处罚力度,使那些正常悬挂车辆号牌的驾驶员和车主觉得还是守法“好”,走“歪门邪道”更“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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