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非公”职工应享公积金待遇 九三学社黄石市委会、黄石市政协委员卢传明提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20年来,已形成“能缴已缴,未建难建”局面。未建制的主要是非公企业,已建制的单位中,停缴、缴存率偏低也是非公企业。 提案建议,实行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缴存政策,放宽外来务工、农民工提取和贷款条件。 【办理进展】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离职后可提取公积金 记者昨悉,黄石市政府开展了非公企业扩面专项检查。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近900家企业、8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占全市非公企业从业人数的1/4,累计缴存额12亿元。目前正常缴存的有600家,近6万人。在已建制的非公企业中,平均缴存比例为10%,最高12%,最低5%;月缴存额最高3000元,最低72元,职工平均月缴额434元,低于全市625元水平。4500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贷款8.5亿元。 从今年7月1日起,黄石公积金中心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只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就可立即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城镇私营企业中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可提取职工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一半用于支付房租,对贷款的非公企业困难职工有限享有贷款贴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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