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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18 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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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大公村二组11曰晚召开的选举本组村民代表的会议,组长龚永东和村选委会主任胡安国二人不知受何人指示不通知我参加当晩选举会议,当晚在胡安国家中召开了包括他二人在内总共只有十人的选举会选举了五名村民代表,本人认为大公村干剝夺了本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违法行为,当晚选举违法无效.17曰本人到县法院起刘河镇政府,但县法院立案庭长王曉勇告知本人上级有规定选举违法案件不能立案要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举报查处.原來如此!中国农村的基层选举如此混乱不谌,中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违犯选举法規的人不能受到法律惩处,中国的依法治国从何而谈?全国人大那些法律专家失职了啊!你们应该制订出一部保护中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呀,中国的各级法院才能有法可依. 中国公民胡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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