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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1-28 16:12:49
郧 西 县 工 商 局
关于郧西马安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6日股权变更登记一事的说明
2014年1月16日,经郧西马安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由该企业委托曹祥云前来我局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我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场进行了形式审查,最后由企业变更登记审核人员曹祥威同志签字同意后办理了该企业的股东变更登记。后来该企业原股东王文建以“这次股东变更登记资料未经其本人签字认可”为由先后上访、举报到十堰市工商局及其它有关部门,近日网上又出现有关帖子。为此,我局非常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现作如下说明:
一、按照有关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接到王文建的上访举报后,前期我局及时进行了协调处理,王文建本人于2014年10月24日对其“2014年元月14日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追认,并向我局提供了追认申请。并且王文建本人对网上以“王文建”名义发表的所有信息也予以了否认,同时向我局出具了“有人借他名义在网上发贴行为”的声明。
三、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向王文建本人也告知了“股东与企业、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的解决途径。
四、至于聘请委托代理人和代理费用(网贴上所说的收取上千元代办费用)的问题属企业与其委托代理人之间的约定,与我局无任何关系。我局自2013年元月起至今没有收取过登记费用。
特此说明。并感谢发帖人对我局工作的监督。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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