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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民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获100--500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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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4-12-4 08: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市食药监局新闻发布会现场

  荆楚荆门讯(吴晓燕、易歆)12月2日下午,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生命健康”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4年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有关情况和2014年6月以来开展的食品安全“亮剑”行动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4年10月16日起,市民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将得到100——50000元不等的奖励


  2014年6月底,市食药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夏季食品安全多发易发的特点,在全市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夏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达到了“摸情况、降风险、亮队伍”的预期目标。7月在全省开展了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3.497分(百分制),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公众总体评价情况较好。荆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8.262分,全省排名第二。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荆门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从2014年10月16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举揭发未被食药监局发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后,可获得不低于100元、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能提供明确、具体的被举报人和相关事实证据或案件线索的,可以通过来信、网络、电话、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31)。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给予奖励。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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