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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让一个无所作为、贪污腐败分子连任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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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随州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2-5 19:40:06 |阅读模式
我是西江乡联合村的14名村民代表。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我们庄严的不容推卸的向你们反映下列问题:
任职八年联合村党支部书记的肖明章,无所作为,没给八年来的联合村人民办一件实事好事,联合村人民怨声载道、忿忿不平更有甚者的是身为村支书的他,欺上瞒下,贪污腐败,私吞粮补,善用职权,徇私枉法,将财政拨给联合村的救济低保款,行贿于他所亲信的人,以求连任。特别是这次换届选举中,藐视法律尊严,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惜重金招集回选他的亲信,请他们吃饭喝酒派高档烟,另加回家选举务工工资,而赢得选票,手段极其卑鄙到让人心寒。
试问这种卑鄙小人连任,能给联合村民带来福音吗?毫无疑问、答案是否定的。只会给联合村人民带来贫困和灾难。充其量只能满足他的私欲,达到功龄.拿到他盼望已久坐享其成的退休金。
为了联合村人民的福祉,以联合村人民的前途为已任,谨代表联合村人民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期盼将这个无所作为,集贪污腐败.擅用职权.藐视法律于一身的奸诈小人,早日清除于地方组织,让联合村人民重见天日!只有这样联合村人民将会拍手称快。到时,作为联合村人民一份子的我愿肝脑涂地的与联合村人民一道,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联合村人民谋福祉.求发展而作出不懈努力!
      以下是肖明章任职八年来,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铁的事实,请审阅:
     1 国家财政每年都有粮食,油料返款补贴,并逐年增长。2008年以来,联合村有来历不明的50亩油菜田,40亩水稻田,受到国家财政补贴,近几年,油菜田每亩补贴10元,水稻田每亩补贴124元,每年共计5000多元,这些收入和支出既无公示,又无账目反映,补贴到哪里去了?
    2 联合村现有旱田,水田共约1960亩,村民按自己所承包的水田,每亩缴纳27.5元抗灾费,旱田每亩缴纳24元抗灾费,共约5万元左右,每年上缴2万多元,其余的钱是乱开支了,还是个人开支了?我们等待查明。
    3 前不久,村里查账,发现下列两例奇怪现象。
    例;1 2011年三支渠排水电费只花了56元,结果此项开支在2013年入账,并以三组排水为名,将56元改为968元,虚报912元所为哪般?
           2 2013年,二组村民王文刚,开机挖沟3小时,收费1200元,但在账目中列支为6800元,虚报5600元,又是为了什么?
    4  吃“低保”,吃救济,是一种社会救助方式,本是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体恤,既是一项民心工程,又是一项抚民措施。可是联合村有些长期病灾村民无所助,而家境殷实的村民却有帮。如肖树林,肖银海,肖枝宽,郑心卯等人长期病灾,救济低保与他们无缘。而像肖德林,膝下四子,都有可观收入,却常年吃低保。享受低保和救济的村民,任由肖名章凭亲疏,凭关系随心所欲。
    5  公私不分,滥用职权。在联合村三支渠公路边,村民们在七,八年前,为庆祝植树节栽的树已成材,因洗河,肖明章组织人伐了路边的树,卖了1000元左右,结果无端给了肖德林。村民们愤愤不平。
    6  村泵站室内的电器设备被盗。案发当时,现场勘查门窗,锁,墙壁完好无损,价值上万元的财产不翼而飞,作为当时村主要负责人的肖明章未追究其保管员的责任反而被重用。老百姓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7  村民王西树在上级领导的叡办下,得到了乡财政的粮食补贴款(3年),而肖明章到王西树家中说称其有功,向村民王西树勒索了500元,有票据为证。
    我们不是刁民,更不诬陷好人。以上所述,只是人尽皆知的事实,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丑事和坏事?在一个一无企业,二无项目,三无搬迁任务的落后村子里,肖明章尚能巧立名目,贪脏枉法,这难道不是一只小苍蝇?一般公民无侦查权力,诚望纪委彻查真相,为民作主,扫除害人虫。
                   谨呈
                                                                                                                                   西江乡联合村村民代表
                                                                                                                                  二0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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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2-5 21:48:13
                                                   中共鄂州市纪委检查委员会:
            
本人是一私营企业主,系*****公司法人
今天再次慎重实名举报:鄂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队长熊才良(人称熊豺狼),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位权力便利,进行非法高利借贷,实施敲榨勒索,唆使其弟熊波,贿买证人,勾结法院法官,左右司法公正,欲对本人合法权益进行劫掠。
本人与熊才良(熊豺狼)的认识经过及举报事由:
2008年,本人在经商过程中,内部职工因工资发放原因,举报本人公司财务有问题之事,被鄂州经侦支队进行查帐,查帐带队人是熊才良,自此事之后,即认识熊才良。其身为经侦司法人员,查帐后,没什么问题,随后其无数次电话联系本人,以谈工作问题为由,让本人请吃饭、喝茶、洗脚、唱歌等娱乐行为。本人行走经商之路,对此等司法侦查人员的如此劣迹行为不敢多有得罪,为企业正常经营,只得忍气吞声。熊才良看我待人真诚,慢慢即成为所谓朋友关系,隔三差五吃饭娱乐签单后,让我去付帐,逢年过节我也只得意思意思,不敢得罪,自以为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
2011年,本人为扩大经营,决定购买一集体企业变卖的厂房,经营过程中需要流动资金,熊才良在日常交往中知道此事后,主动提出可以借给我资金,不过利息按月息5分算,虽然本人自觉如此高息较难承受,但因其身为经侦支队大队长,开口说要借钱给我,我也不好推脱,如果推脱,肯定会受到其利用职务便利来骚扰企业正常经营。
在2012年2月26日、4月13日、5月26日,熊才良分三次共四笔,借给我资金310万(要求我按5分息进行支付,先扣息,打借条 3 张共计350万)。依据我打的借条350万,我每月按5分息进行支付,共计支付其190余万元,其中有转款凭证137.5万元,其它现金支付给他的 ( 50余 ) 万元,他也不给我打收条,我迫于其权势,也不好让其打收条。
在2013年7月14日,熊才良以避免不良影响,胁迫我按其要求照抄熊才良事先写好一张总欠条,将出借人改为熊波(后来才知道是熊才良的胞弟),因300余万元的高利贷,本人资金被其洗劫一空,企业生产无法正常经营,自打欠条之日,本人自觉陷入如此借贷无法自拔,只得关停企业生产。2014年3 月,熊才良唆使其胞弟熊波,凭本人被迫所写欠条,将本人诉之法院,其后,熊才良勾结鄂城区法院李XX,利用虚假财产担保,对本人企业资产进行查封;勾结凡口法庭法官陈XX,通过不实情况说明,贿买相关证人做假证等,对我与宏科信担保公司之间的一次借款(计75万元)的事实,进行不实调查,欲以替我还款为由,将此75万元的借贷经过,进行非法取证,指证为我向其借款75万元(此笔借款,我已还给宏科信公司,宏科信公司也给我打了收条,证明本息已结清)。
同时,勾结鄂城区法院法官,在不经过本人知道的情况下,作出非法协议,让本人借过桥资金担保还于银行贷款500万,本是用于还款给担保公司,却让担保公司转给熊波250万,说是用于替本人还款250万,这样一来,我本应欠担保公司款100万,变成了350万。
在(2014)鄂鄂城民初字第00649号借贷案中,法院法官陈国胜,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实的情况下,故意枉法作出利于熊才良的裁定,裁定本人仍然应还款205万元。
如今本人家破厂亡,都是熊才良这个狗官,利用职务权力便利,恶意高利借款,勾结法官,黑白颠倒,甚至将没有的75万元的借款事实,都作为借款进行判决,在国家反腐威压当前,这些狗官仍然胆大枉为,咨意欺压,足见这些贪官污吏一任其权力私用,眼中哪里有国法,哪里有公平。
特此向中共鄂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实名举报,请求对本人冤案实情及举报实情进行调查,还本人一个公平与公正的结果,也给司法机关一个公信尊严。   

                                  冲天峰火难解恨 漫卷狼烟只为仇 不惧周遭豺狼恶 为除犬熊可断头                                                                                   举报人:邱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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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2-6 20:26:51
  今天到鄂城区法院找到了法官陈国胜,把上诉讼费回单交给它,和它讨论关于一审案件的是情,陈指责我不应该网上说它是败类,说它的案子没问题,人家替我还钱是不需要银行流水支持,本院认为(他本人认为)是真的就是真,无需举证。我说按我国民法规定,是谁主张,谁主证。你当法官连这都不懂吗?我看它不是不懂,好笑的是他要我拿证据,这样的法官可能只有鄂城区法院才有。陈国胜你要是不懂,不能怪你,你要是丧尽天良,枉法裁判,必死无疑。它最后脑羞成怒骂起人来,骂我是神经病;我就骂它个狗日的。它骂我神经病不对,没对我做医学签定。我骂它狗日的,也不对,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它妈被狗日过,今日这样社会,还有陈国胜这样法官,为了N个小钱,把国家法律和司法底线都不顾。
综上,我认为在中央反腐倡廉的今天,作为一名法官,更应廉洁执法。而陈国胜等人置法律、党纪于不顾,滥用职权,给当事人指点材料,给当事人的当司法顾问,严重违反了中央政策。在群众路线教育的今天,仍就顶风作案,漠视群众利益,实为害群之马,不除不快。
我特将陈国胜的行为进行举报,望能秉公查处。给我一个交代。我将关注此事的进展,保留向上级部门及有关媒体举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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