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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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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赖家琦实习生张盖闻)5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26岁的大冶男子陈海锐被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陈海锐是大冶陈贵镇人,小学文化,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因想到2012年在大冶一家茶楼打工时,被老板怀疑偷东西。怀恨在心的陈海锐,决定去该茶楼行窃。
2013年1月9日凌晨2时50分,陈海锐潜入茶楼财务室,准备行窃时被正在值班的69岁男子郑某发现。陈海锐拿起一个木凳对郑某的头部、面部等处猛击,致其死亡。此后,陈海锐窃取现金1万余元。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海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手段残忍,又属累犯,依法应予严惩。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海锐上诉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经最高法复核,裁定核准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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