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鄂州市太和镇金坜村村民。 1992年,太和镇成立华源日化厂,征金坜村8组、9组、16组、17组良田50.12亩,因投资方资金没到位而停建。至今荒废22年,22年来也没安置村民40个劳力。按理:荒置的土地应该无偿收回的。 2000年太和镇非法将南边厂地按80万元卖给启迪化工厂,2002年又将剩余的场地按100万元卖给启迪化工厂。在该场内内做混酸池,村民应得的利润有11万。然而这80万、100万、11万都没能弥补给四个组的村民安置劳动力的损失。却揣入了某些私人的腰包。 1992年,华源日用化工厂与村民的原始协议不见了,一个假的“协议书”有村委会、日用化工、太和镇政府3个公章,但没有村民代表签字,也没看到土地部门的批文。一个《土地证》是场地荒置8年后的1999年的。 2年来,此事我们多次反映到镇、区、市等部门,但都成了拖案,没有彻底的解决。太和镇政府还对上级政府欺骗性的回复说这荒置22年的厂子可恢复生产。但即使恢复生产也无法弥补我们这22年的经济损失。 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最后请求敬爱的王省长为民做主,督促太和镇政府让我们: 1、收回这50.12亩田地复耕。2、追查这80万、100万、11万元的资金去向,被谁中饱私囊。3、尽量弥补失地农民这22年因没能安置40个劳动力而造成的损失。 鄂州市金坜村全体村民 2014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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