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采购办在组织、审核“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http://www.ccgp-hunan.gov.cn/article.cfm?id=82AE5FB4-B73F-539F-C0A3ADAA289D42F3)等项目时,纵容本地项目采购单位和本地测评机构,提出多个歧视性条款,达到单一来源或变相单一来源采购的目的,导致外省测评机构甚至国家级测评机构不能公平参与投标。基本情况如下。 一、歧视性条款主要表现为:1、要求参与等级保护测评的测评机构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2、要求测评机构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出具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证书。二、为达到变相单一来源采购的目的,常使用的手段为:1、将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服务等名目繁多的信息安全项目捆绑采购。2、根据本地服务机构所具备的一些社会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量身定做标书,保证本地测评机构在标书的商务部分等其他部分与外省测评机构拉开显著差距。3、设置人数、社保证明和地域性服务机构等门槛。 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测评机构只需要有公安部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并在湖南省公安厅履行备案手续,即可在湖南省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不需要具备其他一些慕名奇妙的资质证书。 此外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内容都是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的国家标准进行的,并且只是等级保护测评的一小部分内容。一个单位既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等级测评,又按照政策文件规定进行风险评估,重复做同一个事情,明显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更为可笑的是招标文件中所依据的[2008]2071号文件已经过了政府文件5年有效期的规定;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风险评估的相关文件也已经过了5年有效期。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切实保障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并节约这些“看不见”的国家建设经费,确保外省测评机构和国家级测评机构能公平、公正参与湖南省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请湖南省纪委勒令相关单位在组织招标中去除各类歧视性条款,并严查相关已中标单位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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