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巴东县信陵镇白土坡社区扬帆路55号住房户,我们整栋房屋共五层,1000个平方 ,总造价118万元,于2012年冬月18日开工建设,2013年9月15日峻工。整栋房屋有住房户9户,涉及人口32人,因为巴东县住建局2013年廉租房项目在我们的住房旁动工兴建(离房子后面仅1米距离)动工伊始,是档土培土石方没有及时清理,推向我们住房造成毁损,后我方为了维护自已的权益阻工,经社区和住建局协调,我们双方订立了协议书后,县住建局廉租房项目部在继续基础工程施工中,最早的桩机点在我们住房后墙面距离1.2米,我们认为对我们住房影响很大,他们才移到4米远的距离定点,但是在施工中,我们提出要求,离房子近的桩机点用人工施工,不用机械,施工方不听我们建议,也无视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意擅自用机械施工,在施工中,由于机器强大的震动作用,导致我们房屋严重受损,从一楼到五楼到处震动后裂缝,每个楼层不同程度损害,仅一楼损失最严重(裂缝20多处,连框架横梁也扭动裂缝),众所周知,一个人双脚受伤后站立不起来了,一栋房屋基础受损,上面即使完好无损也不完美了或无用了。另外需指出,我们的房屋是经武汉设计院设计抗八级地震的建筑,200平方有18根柱子,挖桩机在临近4米远地方长期施工震动超过地震8级。 综上所述,我们的住房现在由于县住建局2013年廉租房项目建设严重受损,危及9户居民,32口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们投入118万元修的一栋房子成为危房,住在里面日夜不安,现在提出以下要求,依照相关政策法律规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一、赔偿损失:依照我们房子建筑质量,价格,规模、评估损失后,给予合理合法的经济赔偿,估计要50万加固恢复。 二、恢复原状:依照我们房子的面积,楼层由住建局重新定点征地,另外建成同样的楼户归还给我们。 以上要求,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这样关系民生的大事早日落实,维护安定团结和谐大局,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