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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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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新年的第一天,可两男子因为打架只能在拘留所内度过。 2014年12月29日下午4时许,东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有人在城区建设街拿刀打架。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参与打斗的人员头部流血不止,遂将他送至市一医救治,并将现场的另外4名男子带回派出所。随后,龙泉派出所成立专班分三组人马开展调查取证:一组民警从两名目击者入手,开展外围走访调查;一组民警从现场参与者苏某及其同伴入手,开展突击审查;另一组民警全程在医院守护受伤的黄某,适时取证。
经调查,案情逐渐明了。当日下午3时许,33岁的恩施人黄某将一辆摩托车停放在建设街一歌舞厅门前与朋友聊天,此时,家住掇刀的苏某驾驶一辆越野车经过,因路面太窄,摩托车又挡住了去路,致使越野车无法通行。苏某几次按喇叭后,黄某没有理睬。坐在车内的苏某嘀咕了一句:“什么意思?”黄某听后,遂骂苏某没素质,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后苏某下车对黄某进行殴打,坐在越野车内的毛某、廖某、吴某也一并下车准备教训黄某一番。黄某见状,迅速上楼提来一把开山刀,在人群中挥刀乱舞,将吴某(男,今年53岁,荆门人)的手指戳伤。苏某恼羞成怒,拿起车内的铁器砸向黄某,导致黄某头部血流不止。附近的市民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场面才得以控制。
查实后,2014年12月30日凌晨,在黄某伤情基本稳定后,办案民警征得主治医生的同意,为黄某办理出院手续。
目前,黄某因故意伤害他人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处行政拘留15日,苏某因殴打他人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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