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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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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5-1-8 0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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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涯浪子剑 于 2015-1-8 15:26 编辑
此人名叫陈艳红,梅川镇胡政村6组人,有精神病,是精神残疾二级。此人露宿街头民政人到现场查看并叫车将其送回家,但此人不肯,还吐了民政人一身脏物,民政人也想让这样的可怜人住进温暖的房子里遮风避雨呀,可民政人又有什么办法呢,民政人自己住的民政办公室都是租私人的破旧危房,冬凉夏暖,屋外一下大雨,屋内就下起了小雨,这样的办公室不可能作为安置流浪人员的场所吧。而市救助站只暂时安置外地人,本地人是要送到本村的家中的,即使强行将他送回了家,家里无人照看也是要往外跑,在街上流浪,有什么办法?
民政人已经做得不错了,此人该享受的民政救助政策都享受了,此人的低保金是在农村低保最高标准的基础上再加上特困补助,一个月有280元呢,另外残联的特困救助一个月50元也给他办了,一个月三百多块养他一个人没问题吧。也许你会反驳,在物价飞涨的今天,一个月三百多块能做什么用?可民政人每天辛苦地劳动还拿着多年不涨的1059元的月工资,并且在无任何奖金福利的情况下还要养一家人呢。谁又可怜过民政人?
陈艳红还算好的,不招惹是非,只是整天活自我的世界里玩耍,没有暴力倾向。民政人有个表哥得了精神病还拿刀砍人呢,现在是有他父母罩着压着,父母一死,社会上不就会多一个乱砍人的陈艳红么。
什么事儿领导重视起来就是不一样,据最新消息:陈艳红已经被民政人送到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并按政策办理大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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