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交警支队,地址:象山一路16号,电话:0724—8882314 -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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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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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律、法规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决定于2015年2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新增道路视频监控抓拍及测速设备,抓拍“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道路违法停车”、“逆行”、“压黄线行驶”、“超速”、“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将具体监控路段点位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公路卡口测速设备(7处)
1、 虎牙关大道职高北向100米处(大货车进城卡点)
2、 象山大道与深圳大道交叉北向300米处(大货车进城卡点)
3、 培公大道与深圳大道交叉西向200米处(大货车进城卡点)
4、 月亮湖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南向100米处(大货车进城卡点)
5、 月亮湖陶瓷厂西向200米处(大货车进城卡点)
6、 107省道王桥东向50米处(屈家岭)
7、 尉迟恭路中段(抓拍机动车逆向行驶)
二、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6处)
1、 长宁大道与象山三路交叉十字路口
2、 长宁大道与象山二路交叉丁字路口
3、 长宁大道与海会路交叉十字路口
4、 人大丁字路口(含西非机动车道)
5、 文化宫十字路口
6、 塔影一路东丁字路口
7、 城南新区东丁字路口(含东非机动车道)
8、 检考审十字路口
9、 迎春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十字路口
10、 迎春大道与龙井大道交叉丁字路口
11、 迎春大道与杨树岗路交叉丁字路口
12、 五三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十字路口
13、 五三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十字路口
14、 塔影一路西十字路口禁左转车道
15、 医学院路口东非机动车道
16、 武警支队路口东非机动车道
三、 电子监控抓拍设备(27处)
1、 文化宫十字路口
2、 城南新区东丁字路口
3、 检考审十字路口
4、 迎春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十字路口
5、 迎春大道与龙井大道交叉丁字路口
6、 迎春大道与杨树岗路交叉丁字路口
7、 五三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十字路口
8、 五三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十字路口
9、 长宁大道与海会路交叉十字路口
10、虎牙关大道职高北向100米处
11、象山大道与深圳大道交叉北向300米处
12、培公大道与深圳大道交叉西向200米处
13、月亮湖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南向100米处
14、月亮湖陶瓷厂西向200米处
15、107省道王桥东向50米处
16、尉迟恭路中段
17、荆门宾馆门前
18、白云大道中心客运站门前
19、老莱子路铁路家属区
20、老莱子路北端(铁路宾馆附近)
21、泉口一路立交桥下
22、金虾路小学门前
23、象山小学门前
24、象山中学门前
25、白云大道现代花园门前
26、塔影西路文峰中学门前
27、中天街与北门路交叉处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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