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交警支队,地址:象山一路16号,电话:0724—8882314 -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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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5-3-10 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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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HE5321小车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事件的处理情况说明
2015年3月4日9时30分许,鄂HE5321小车司机不顾执勤民警的劝阻,执意将车横停在长宁大道实验小学门前路中后离去,给当时该路段社会通行秩序带来极大的影响,群众反响强烈并争相曝光转发!“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立即受理举报并审核录入到交通违法系统中。
经微信、网络及报纸等媒体曝光后。3月10日下午,鄂HE5321小车所登记户主“荆门市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一自称是安建公司车队队长康某的男子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面对警方“当时的实施违法行为的司机是谁?”、“为什么不让当时违法司机前来接受处理”、“安建公司车辆为什么会办有荆门市委大院的通行证”等询问,康队长认可此车为荆门市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但对其他问题均以“下午才接到通知”、“不知道具体情况”、“公司出车登记还没来得及检查”、“通行证不是他负责办理的”等来回复。
荆门交警在此严正告知:当天违法司机所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极大的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带来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此行为不等同于一般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定要调查清楚、严惩并公布,给公众一个交代。再次提醒:务必由当事司机前来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并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明晚的荆门电视台《直播荆门》栏目将实时跟进报道最新情况)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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