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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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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元宵夜凌晨,7名“混混”在荆门市漳河新区周河村苏某家中持刀要债,双喜派出所值班民警快速反应,将正离开的5名混混擒获。
两年前,周河村苏某儿子苏某某喜欢赌博,在赌 场通过吴某找刘某借了2万元。2015年3月5日18时许,刘某、秦某、吴某、“小胖”(外号)获悉苏某某在家中,于是到苏某家中要钱,苏某某家大门上锁,刘某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苏某的窗户撬开,进去苏某家中找到苏某,正准备将苏某强行带走时,被家人苏某某赶到制止,并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刘某、秦某、“小胖”已离开,民警将吴某、苏某父子带回派出所调查。在派出所苏某父子表示不想追究吴某等人的责任,民警对吴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劝导吴某赌 场上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即使要债也必须走合法途径。
3月6日凌晨1时许,吴某、“小胖”、刘某、秦某觉得白天在苏某家里没有要到钱很没面子了,苏某某一家人态度还很恶劣,后来吴某又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决定还要再去趟苏某某家中,并邀约上袁某、王某、宋某携持3把砍刀、1把弯镰、1根钢管到苏某某家中,威胁苏某某家人赶紧还钱,否则要砍人。吴某、“小胖”、刘某、秦某、袁某、王某、宋某离开后,苏某赶紧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苏某家,在路上将袁某、吴某开的车分别逼停,并将袁某、王某、宋某、吴某、秦某擒获,收缴3把砍刀、1把弯镰、1根钢管,“小胖”、刘某逃离。在派出所经调查袁某、王某、宋某、秦某系前科人员,对吴某等5人尿检,吴某、秦某两人尿检都呈阳性,吴某、秦某如实交待了吸食麻 果的违法事实。
目前,吴某、秦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吸毒被行政拘留20日,袁某、王某、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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