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起,我市执行新的电视服务收费标准,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每户不超过300元,比旧标准(380元)降低80元。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湖北广电网络、各市州县广电网络传输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相关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和电视付费节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互联网电视收视维护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终端每月不得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我市实际执行为5元)。非居民用户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不超过居民用户第一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双方协商收取。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按每户不超过300元标准核定。互联网电视以加载方式提供电视服务,不得收取安装调试等费用。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要保障传输不少于50套(中央、省级电视频道,广告、购物节目除外)数字电视基本节目和电视节目指南等服务内容,并向用户履行有线电视开通、报停、复机、过户、销户、迁移、故障排除等义务,且不得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