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工陈某因携带违禁品进监被列入黑名单,根据沙洋监狱局相关规定,特向贵部门通报,陈某将被禁止进入陈家山监狱工作。”26日,沙洋陈家山监狱狱侦科民警王青松向该狱企业、狱政管理、劳动改造、监区等相关部门通报了对外协人员处置意见。 20日,沙洋监狱管理局建成外协人员信息资料库,并在全局实现外协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随后下发2015年第01号外协人员“黑名单”警示通知,要求所辖各监狱在审批进监外协人员时,认真比对核查,凡属名单上的人员不得批准,并要告知所在公司。 01号“黑名单”中包含17人,是自2011年以来在沙洋监狱局所辖监狱,违规与罪犯接触或与罪犯关系异常以及有其他违规行为,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外协人员。违规外协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公司、从事行业、来监时间、违规事实等内容均在“黑名单”之列。 除了外协人员“黑名单”,该局建成的外协人员信息资料库中还详细记录了各监狱在职外协人员,共125人。涉及服装加工、手机数据线、电子线圈、鞋帮生产等19个工种(行业)、38个公司(企业)。 沙洋陈家山监狱在核查中发现,陈某正是黑名单人员之一。2013年12月中旬,在沙洋某监狱服刑的罪犯涂某与外协工陈某联系,请陈某帮忙带点物品进监。当月25日下午,涂某的妻子与陈某联系后,将香烟、药品等违禁品送到陈某处,计划由陈某将物品混在加工原材料集装箱中带入监狱。谁知,次日下午,违禁品刚刚进监,即被监狱执勤民警使用金属探测仪测出。结果,陈某之后又被公司派往陈家山监狱工作。 “这所监狱干不成,就到另外一所监狱工作。这种如意算盘现在可打不成了!”据该局信息资料库管理民警介绍,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更新。 “对列为黑名单的外协人员,由狱政处及时向各监狱发出警示通知,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外协工禁止进入该局所辖监狱工作,禁止会见罪犯。”该局副局长陈谦表示,此举将强化狱内违禁物品防控工作,有效切断高墙“内外串通”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