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建官赏工程
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为迎接自治县成立30周年,投资约6000万元在城区建设亮化工程。一是在龙舟大道全长1.7公里安装流星雨、LED串串灯;二是在清江大道临街面部分房屋的立面安装LED数码管;三是在城区江南建长400米,高7米,面积2800平方米(好称全国最大)的LED清喷绘屏;四是在清江桥、亲水平台约5000米长度的河堤照明和画墙照明;五是在果子岩、永和坪对岸建激光秀并在清江北岸的建筑物上架设激光机,将土家文化、清江风光投射在山体银屏上。
该县要将城区亮化打扮,使之成为一座火树银花的不夜城。
鉴于此,市民普遍对亮化工程感到厌烦,说是由官发起,做给官看的官赏工程, 说是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形象工程。
第一、建设不夜城的提法欠科学,违背自然规律。昼夜交替是自然界亿万年来不变的现象。夜晚就要宁静,各种生物都会遵循这个生物钟活动和休息。
第二、建设不夜城目前不现实,违背长阳县情。长阳是国定贫困县,没有必要不顾财力打肿脸充胖子,拉钱负债建设官赏工程。
第三、建设不夜城违背市民意愿,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如对清江大道临街面的住房安装亮化设施,对房屋的柱、梁、墙壁、管道、线路以及宿舍楼其它有关固定设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引来大量的蚊虫, 使人们的居住环境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