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日,肖开冰开车携带家属到湖北神龙架旅游,17时10分在湖北神龙架天生桥景区和鄂PAE388相挂。到场交警无理认定渝F0J869为问题方。本人据理力争,无效。到场交警不由分说,就将本人驾驶证,行驶证无端扣留。2014年10月6日,下达简易处罚决定书,见图。2014年10月21日11:10分,又无端编造渝F0J869驾驶证依法扣留期间驾车,且是在湖北境内,出具简易处罚决定书:429021141020311,代码:10150号。而本人是重庆开县人,在此期间人车均为外出。如此之警察,如此的旅游地,让人作何想法。求相关职能部门为我申冤,严惩2014年10月3日17时10分到场处理的交警(车牌号約为鄂P8007)。严管湖北神龙架林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木鱼中队干警。还老百姓清白。不能欺负外地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