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4年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提高标准兑现有关事项通知:1、教育系统(除局机关)所有人员2014年提高部分由财政负担资金,行政单位1-6月提高部分由单位自筹,7-9月由财政负担。2、2013年提高部分分三年兑现到位,每年比例3:3:4。3、2014年兑现时扣除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质量效能奖和从2013年7月执行的适当增加待遇部分(月平100元项目)。4、请各单位按照人社局批件,将2014年1-9月提标部分扣减质量效能奖和从2013年7月执行的适当增加待遇部分后计算到每个人(在职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减),将花名册(在职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于2014年11月10日前上报到局计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