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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8-8 1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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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材料
2013年4月20日,因我母亲一张在邮政储蓄银行一万元的定期存单到期,她独自到位于武昌南湖花园的邮政储蓄银行提取存款,我母亲打算把到期存单变成活期存款。在办理取款业务的过程中,银行柜台操作员对诱导我母亲说:存这个蛮好,建议存1万元五年定期 存这个钱划得来……, 在银行柜台操作员并没告知我母亲所推荐的存款方式是保险的前提下,在短短不到10分钟时间之内连哄带骗致使我母亲在未能了解她所办理的存款业务结果变成了保险产品即存单变保单,出于对邮政银行的信任,老人完全相信了邮政储蓄银行柜台操作员的误导和欺骗,签字办理了定期存款5000元,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的五年存单,办理途中,该柜台员工也没有说明在后续每年要绑定退休工资卡自动划账扣款5000元;签完名字后,银行柜台操作员把我母亲所有签字的文件资料全部收走,只给了我母亲一个红色本本,老人即认为是办理好的存单,也就并未详看就直接拿回家收了起来。2013年7月23日下午,我在帮母亲清理手机看到一条涉及购买保险的短信,向母亲询问,母亲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直到拿出那红本才发现存单变成了保单,我大略看了一下,因不了解,故当时就和母亲赶到南湖邮政储蓄银行,询问大堂经理相关事宜,结果该保险的柜台销售人员已不知所踪,我们打听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熊女士的电话,通话中向熊表达了,作为该银行储户我们并未主观要求购买保险,投保人被骗签字,被保险人也未被告知,典型属于被欺骗和误导,对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的保险欺诈行为,我们要求全额退还保费、赔偿我们作为储户的利益损失,严肃处理操作人员;沟通结果是熊女士说可以退保,但只能退还该保险现金价值,和我们的想法相差太远,沟通无果。当日到家后,我便咨询保险局投诉电话,希望依靠相应的法律法规,合法保障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月27日再次致电熊经理询问,本想在保监局投诉电话的督促与监督下,保险公司会纠正错误,但与保险公司的沟通结果还是只退现金价值,熊只说是公司规定,对我们提出的相关法律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本不做回应,对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这样的逃避责任、敷衍推诿,深表遗憾。
我们现在投诉当事银行、保险公司与保险单的办理人员,为达成到推销保险的目的,为了达成交易,促成签单,有故意隐瞒、欺骗、诱导老年储户的保险欺诈行为。对这种故意隐瞒、虚假宣传行为,出现存单变保单,严重违背储户意愿,侵害了储户的合法利益。
1. 违背储户意愿,侵害储户知情权,欺骗储户,使存单变保单,属于保险欺诈。
2. 在无被保险人认可的情况下,邮政储蓄银行和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操作员违法出单。
保监会和银监会于2014年1月8日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请上级监管部门核实该银行和保险公司及其出单操作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维护好储户的合法权益,针对此保险欺诈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应加倍赔偿投保人的损失,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如果不能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三倍赔偿处罚,而仅仅以合同无效,返还财产,只承担利息损失,对投保人来说,是极不公平合理的有违公平正义,对保险公司来说,也起不到警示惩戒作用。
罗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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