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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2-28 12: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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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区城管一大队(徐志宏)今年2月13号把小商贩的破三轮车抢到城管大队里,他叫那些小商贩们过15天后去城管那里领取,在2月22号那天小商贩们去了城管大队领取时,城管罚那些小商贩们每人300元钱,不过城管为了管理城市这样罚款没错,可是城管罚款的发票上明明写到罚款不得超过200元。可是城管就罚了300元。这样理由能说得过去吗?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去调查调查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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