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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可不能再烧秸秆啦!全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电视电话会议27日召开,会议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我市此前已出台禁烧方案)。 长期以来,农民对秸秆普遍采取田间焚烧,每到收获季节,“狼烟”四起,既污染空气,又极易引发火灾、造成电线短路、影响交通安全、破坏土壤结构。
为保证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我市构建市、县(市、区)、镇(乡)、村(社区)四级工作体系。镇和村都将成立禁烧巡逻专班,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同时,我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指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12369,群众如发现秸秆火点,可及时向12369报告,指挥中心将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及时灭火。我市将对群众举报给予适当奖励。
5月1日起,市纪委(监察局)将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市公安局将在高速公路两侧巡查,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市环保局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强化现场执法,适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对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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