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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荆门讯(李诗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全省市(州)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的对接,荆门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37项。其中,取消50项,下放67项,新增66项,合并65项,调整权力类别69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名称20项。本次清理调整后,取消管理服务项目类别,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48项,精简137项,精简48.1%。
图为:荆门市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新闻发布会
5月26日上午,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荆门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荆门市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新闻发布会,对5月8日荆门市政府以荆政发[2015]10号文件正式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据了解,荆门市取消了自行设定的管理服务类别,将其中的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市级通用目录后纳入行政审批目录管理,保留公共服务事项,真正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荆门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15版)》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我市将开展第十轮流程再造,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报资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进行再次精简,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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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从追求数量精简转向管理规范
2014年底,荆门市有行政审批事项126项,为何本次行政审批改革后,审批事项却越来越多了?对于这一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办主任江火志作出了解释。
江火志称:从2011年起,荆门市政府每年大刀阔斧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2013年之前,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一直保持在全省最少。通过本次调整,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精简137项,保留行政审批市事项148项,在全省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市州之一。
2014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调整行政审批改革的重心,从数量的精简转向管理的规范。特别是去年省政府印发了全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两个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要求市(州)级和县(市、区)级政府要与通用目录进行对接。因此,我市调整了工作思路,不再单纯追求审批事项最少,而是致力于在审批事项尽可能少的前提下,实现管理最规范和服务最优化。本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取消了管理服务类别,实现了审批项目类别、内容、名称与全省市(州)通用目录对接。
荆门市将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在新闻发布会上,荆门市发改委副主任罗功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荆门市将推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搭建市、县投资联审平台,以优化投资审批,推动项目建设。
目前,荆门市依据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结合实际,已起草了《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5版)》,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实施。负面清单明确告知市场主体,哪些领域、行业限制或者禁止进入,需要政府审批同意或特许方可实施投资。只要未列入清单的,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此外,荆门市将搭建市、县投资联审平台。对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完、一网监管”,并与省投资联审平台对接。目前,已拟定了投资项目联审目录,并已上报省联审平台,争取年内对接、上线运行。
中介机构要整治:杜绝“红顶中介”
当前一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效率低、收费高、服务乱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物价局副局长李中城和市编办副主任邵登宁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市将整治中介服务领域,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
据李中城介绍,荆门市将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编印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同时编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其他三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涉企融资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价格、项目建设领域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规范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价费行为。彻底解决中介机构未脱钩的问题,杜绝中介机构服务存在的“唯一性”“指定性”现象。邵登宁也表示,我市将开展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推进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坚决杜绝“红顶中介”。
荆门市将组建行政审批局和创新创业服务局
荆门编办副主任邵登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我市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和创新创业服务局。
邵登宁介绍,在总结完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一照三号”的基础上,我市将创新准入制度改革,实现“一证一号”。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实行行政审批职能事项、机构编制和工作平台“三集中”,从体制机制上破除制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瓶颈;组建市创新创业服务局,进一步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创新审批事项管理,建立“三张清单”。在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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