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荆门国资 于 2015-6-12 14:57 编辑
6月10日,网民“老职工123”在《东湖社区网城市论坛荆门论坛版块》发帖称“荆门市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张炜打伤职工”,我委迅速安排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张炜同志与王刚强同志发生肢体冲突一事。据调查,5月29日上午,王到张的办公室,在要求遭张拒绝后,王情绪比较激动,动手推搡张,而张一直在招架躲让,后经在场他人劝解王才离去。事隔七日后,6月4日其兄王刚银同志到公司反映王刚强同志肋骨骨折。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在场的几个当事人均证明张未动手打人,也无法确定王受伤是否与当日冲突有关。如王对此有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关于劳资纠纷一事。据调查,王刚强同志系东舜商贸有限公司(东方大酒店)水电工,市物资总公司与王不存在劳资纠纷,而是水电管理承包合同纠纷。王之前已与市物资总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其本人也同意协商结果,并已签字领款认可。但一年半之后,王又提出其他要求,公司已安排分管领导组成专班与其协商,但在协商过程中,王到张的办公室发生了以上冲突。建议此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关于网友跟帖反映的市物资总公司及张炜同志个人的其他事项,请以事实为依据,如有确凿证据,可以向执法执纪部门实名举报。 四、张炜同志现任荆门市物资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从未担任过市国资委党委成员,据调查也从未担任过市级单位的副秘书长。 市国资委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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