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弥勒印象 于 2015-6-15 22:55 编辑
 鄂州市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现场
百灵网环保频道讯(王振江)6月15日,湖北一位网民在向本网投诉的电子邮件中说,鄂州市汀祖镇一家钢铁厂因环境污染已被多次举报,但当地环保部门一直没有查处。本网接到举报后,立即将有关污染情况反馈给当地环保局。目前,已引起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重视,汀祖镇政府要求污染企业停产,鄂州市环保局也开始进行调查。 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全体受害居民写的《汀祖镇的污染为何无法可依?还我蓝天白云、新鲜空气》的情况反映如下:“党和国家领人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存权的头等大事,今年又修订一个新的环保法,具有钢牙利齿的利器,这一个好的环保法,是我们长期困绕在严重污染区人民的救命法。然而,这样一个好的法律在湖北省鄂州市环保局就得不到实施和落实。例如:在湖北省鄂州市就有这样一家‘五小企业’——鄂州市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李铭江,系鄂州市人大代表,不知谁又在后面为其撑腰? 该公司的炼铁厂厂址位于鄂州市汀祖镇丁祖村与丁坳村交界之处一港之隔的土地,距离最近两个村子的居民区不足100米远,也处在汀祖街集镇中心区及周边五个行政村约28000人的生活质量形成严重影响。该炼铁厂只要开工生产,对镇区居民就无法生活,粉尘及噪音污染达几平方公里。国务院早就有明文规定要一律取缔,高污染,高耗能‘五小企业’。黄石市原有四家钢铁厂规模与德胜钢铁一样大,在中央文件的号召下,全部被拆除,为什么鄂州市就不能响应中央的号召?德胜钢铁厂已被省政府列入了黑名单,并向各级政府下发了文件,为什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中央再三再四强调决不准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德胜钢铁这一个高污染的落后产能‘五小企业’一次又一次的能死灰复然?无非是有“腐败”二字存在,我们建议各级纪委把有关各级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洗个澡’。 德胜钢铁厂于2015年6月8日又开工生产了,去年是炼铁矿,今年是炼的是镍矿,今年的这生产污染要高于任何那一年的污染率的数倍,故此,我们周边百姓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威胁。该厂的污染情况我们不从复,在这里我给你们附上两分村料:一份是2014年3月25日‘汀祖人民在呼救’很多网站上都有;二份是2014年7月10日‘投诉信’发给省长信箱的材料。老百姓是在告状无果的情况下,就找到汀祖政府去问责,如果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不对德胜钢铁不依法取缔的话,我们受害老百姓就以死与德胜钢铁厂拼命,有上万个受害人参加活动,采取用卡车运石堵住该厂的厂门,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你们政府和职能部门承担,我汀祖所有受害百姓已受够了十多年来的污染侵害,盼望已久的钢牙利齿环保法终于出台了,为我们受害居民撑起了腰竿子,不能让它在鄂州市汀祖镇掉了钢牙利齿。 请问鄂州市环保局领导,你对环保部陈部长今年3月7日下午答记者问的‘四不放过’,你是抱着什么态度对待德胜钢铁的污染。侵犯居民生活生存的问题? 请问湖北省环保厅长,你如何监督鄂州环保局不折不扣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还我汀祖受害百姓的蓝天白云,新鲜空气,如果不尽快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停止侵害。恢复正常的空气质量,不然可能会引起社会动乱。厂家要赚钱,必需行之有道,老百姓要生存,不容侵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受害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都由腐败份子买单。 6月15日上午11点,本网电话采访了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党委书记余建兵,他说:“群众反映的情况是事实,钢铁厂污染问题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我昨天在党校学习,获悉这个情况后,通知镇政府叫钢铁厂停产。 今天回到镇里,马上让镇长再通知一下让他们停产。说实话我们也很无奈,我们没有强制执行权,比如停电、停水等措施,建议笔者向鄂州市环保局反映一下”。 本网多次给鄂州市环保局局长胡太平打手机都没有接通。笔者联系到鄂州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长廖世选,他说:“我们环保局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你们把网民反映的材料,照片和视频发给他,看看再说。” 本网从网上查询得知,2014年5月7日,鄂州市环保局对鄂州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炼铁高炉出铁场和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卸灰作业中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时有大量粉尘外溢,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今天中午12点38分,鄂州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长廖世选电话回复本网:“鄂州市环保局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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