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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慌,处罚黄标车、无标车还有个过渡期。昨日,记者从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至10月31日,黄标车、无标车违规驶入禁止区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不处罚。从11月1日起,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荆门中心城区设置禁行区域,黄标车、无标车全天禁止通行。具体禁行范围如下:东至:207国道复线迎春转盘路口、月亮湖路与江山路路口;南至:凤凰花苑十字路口;西至:仙杨公路双仙路口、311省道与仙杨公路路口(杨店);北至:207国道复线安栈口路口、泉口路西段凯龙东大门。
根据市政府通告规定,对黄标车、无标车违规驶入禁止区域的行为处罚有个过渡期,从7月1日至10月31日,黄标车、无标车违规驶入禁止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劝导驶离禁行区域。从11月1日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办理城区通行证的黄标大货车一律收回通行证。凡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一律由市环保执法人员按照《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荆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实行区域禁行措施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启用电子眼抓拍系统对违反禁令标志行驶行为进行抓拍和民警路面巡逻执勤予以查处。
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车主可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环保部门在城区6家检测机构和荆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环保标志代办点免费办理。其他需进行尾气检测车辆的车主需要等到6月底车辆通过环保检测后再进行标志办理。(记者周慧慧 通讯员李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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