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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荆门讯(罗蒙 刘平)“我刚从外地回来,就与朋友喝了一杯酒,没想到就被发现了,真不该心存侥幸选择自己开车回家。”查酒驾行动一开始,交警就抓到一名酒精含量为67毫克/100毫升酒驾司机邓某,司机邓某对此后悔不已,连称自己不该喝酒开车。7月13日晚20时许,荆门交警支队东宝大队李白杨中队在象山大道天鹅广场段开展查酒驾专项行动,在一个半小时的检查过程中,查获7名酒驾司机、一名醉驾司机。
图为:醉驾司机在找寻证件
图为:交警正在使用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
图为:交警在象山大道天鹅广场段开展查酒驾专项行动
时间刚刚过去20多分钟,一辆银色轿车被拦了下来,民警在车内闻道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立即对其使用快速排查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该男子酒量超标,于是交警要求司机下车接受检查。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5毫克/100毫升,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当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该男子几次想要与李白杨队长讲话,并表示自己的家人与李队长认识,但遭到交警的拒绝:“醉酒驾驶就必须接受处罚,任何人说情也没有用。”在随后的查酒驾行动中,司机叶某因酒精含量为2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叶某见自己因饮酒驾驶不仅记12分,罚款2000元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且驾照将由A2降成B照,心里万分后悔,表示自己以后再不喝酒开车了,真是血的教训。
针对8名酒司机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中7名饮酒驾驶的驾驶员分别作出记12分,罚款2000元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重处,针对1名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要追究刑事责任。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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