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产品牌公众评选活动安排 参评产品范围及申报条件 1. 参评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 2. 全国各类特产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 参评企业拥有从事特产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 4. 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及已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 6、参评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在过去的经营中未发生任何安全、卫生等事故 8、企业的信誉良好、信守承诺、无欺诈用户的行为 申报材料 1、中国特产品牌公众评选活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资质,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或品牌标识)等复印件材料。 3、所申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公司及产品简介 5、国家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证明复印件 申报样品 所有参评单位参评按照下列规格及数量申报:同一生产厂的同类产品,每个品种两个生产批次, 每个批次6个基本包装或6个基本单位。特殊产品按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同类产品评定标准执行。 参评产品属性应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1.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 2.有一定的历史传承及沿革轨迹和独立的文化内涵 3.能代表本土特色、在社会上拥有良好口碑的产品 4.产品具有区域优势属性、集群属性等其他特征 服务工作内容 1. 主办单位为通过评选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 2. 所有通过评选的单位在“中国特产品牌公众知名度”排行榜上公布 3.通过评选的单位将被收入《中国特产年鉴》及“中国特产数据库” 4. 通过评选的单位将在全国权威媒体上进行公示 5.主办单位对入选单位及产品通过中国特产博览网、中国特产营销网等进行全面介绍,企业可随时根据需要更新相关内容 6.主办单位对入选单位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并向企业提供产品的市场信息(质量、服务、销售情况)及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评价建议等 7.入选单位可优先申请成为中国特产协会团体会员 参评须知 1. 参赛单位必须是参评产品的生产、加工、制造、销售单位 2. 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遗失等概不负责 3. 参评产品一律不退,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4. 参评单位一经送评即表示同意遵守主办单位制定的规则 5. 主办单位保留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10-58472178 中国特产品牌公众评选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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