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建筑公司副总,谎称住别墅,以急需用钱为由,骗取4名女子2.3万余元钱物。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诈骗被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今年22岁的康某系荆门城区人,案发前在城区一投资公司工作。今年6月的一天,康某通过微信搜索到李女士。康某告诉李女士,自己姓陈,是一建筑公司副总,家住碧桂园别墅。聊了两天,两人约在城区青山路见了面。后来,李女士在驾校学车,康某到驾校找她,在翻找李女士手提包时,康某找到了李女士的信用卡。之后,康某让李女士将信用卡给他,放在包里充“门面”。李女士不答应,康某强行拿走了信用卡,并知道该卡密码。没多久,李女士就收到了信用卡刷卡短信,显示在一烟酒店刷卡消费5000元。刷卡后的康某给李女士打电话,表示卡是他刷的,并说自己有笔钱晚上到账,会把钱还给李女士。等了几天,康某也没还钱给李女士。康某又到驾校找李女士,给了她两张银行卡,说卡里有钱,还告诉李女士密码。李女士试了后,发现密码是假的。李女士再给康某打电话要求还钱时,电话早已打不通了。 感觉被骗的李女士报了警,警方一查,被康某骗的不止李女士一人。2014年11月至今年8月,康某虚构自己为建筑公司老板的事实,使用化名骗取当事人的信任后,骗取4名女子2.3万余元钱物。 检方认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钱,其行为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遂对康某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