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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高云淡abc 于 2015-10-18 08:34 编辑
大悟县人民政府:
在大悟县高店乡石河村九组有一户苦难户,户主付*锐,其孩子13岁,就读于高店初中九年级。因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高店乡党委政府取消了其孩子低保救助款。这是典型的乱作为,理由: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是因家庭贫困(低保)而享受一补政策,并不是所有学生都享受一补政策。如果把此作为取消低保的理由,那么未免本末倒置,因果不分。退一步说,户主孩子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可以缓减一下家庭困境。试想一下,户主孩子即将进入高中,高中教育有两免一补政策吗?高中教育的费用是多少,有孩子读过高中的父母是一清二楚的,勿须多言。扶贫必扶智梦想飞更远,请求大悟县人民政府为民伸张正义,让党的惠民政策惠及这个贫苦家庭的孩子。
天高云淡
20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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