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潜江市老新镇一名下岗民办代课老师,从1988年9月参加教育工作,先后在村小、中心小学连续代课21年,长期担任小学毕业班数学教学工作,在二十多年的教学生涯中,曾多次获得镇政府劳动模范、十佳教师、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辅导学生参加市数学竞赛,获得二、三等奖的好成绩,连续几年小学毕业会考单科成绩居全镇前列。在暑期教师集训大会上作过四次典型经验交流,受到了家长和同仁们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任劳任怨地工作了21年,把自己无私的青春献给了农村教育事业,从19岁一直工作到40岁,人生最辉煌的光阴就这样度过了。以上内容情况属实,现在已经47岁了,但由于政策被迫在2009年8月下岗,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补助,我觉得很不公平,听说现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出台了有关优惠政策,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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