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隐藏财产抗拒法院执行 近日,被执行人邹某隐藏财产抗拒法院执行,被天门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邹某迫于法律威慑,交付了全部执行款。 2015年10月,市法院受理程某诉邹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2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邹某声称自己无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市法院经过多方查询后了解到邹某有一笔拆迁补偿款,但是已被邹某暗中领取并转移。这是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因此市法院决定对邹某实施司法拘留。2016年1月初,市法院执行人员经多次查找和守候将被执行人邹某抓获,但邹某又声称所领取的补偿款已经归还了其他债务,没有钱用于案件执行。执行人员向其宣讲法律规定及转移财产的后果,邹仍然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执行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后确定,邹某是怀着侥幸心理对抗执行,市法院随即以邹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涉嫌犯罪,于2016年1月14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被执行人邹某及其家人看到转移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于1月18日交付了全部执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