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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晚报 03-19 20:32
3 月 14 日下午,瑞昌市人民法院码头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将法庭开进白杨镇白杨村部审理一起" 闪婚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村干部及村民等数十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相识仅一天,双方就举办了婚礼
黄某某与杨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仅一天便按农村风俗订立婚约,黄某某向杨某某给付礼金 6 万元和 " 三金 " ( 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 ) 。定亲次日,双方就举办了婚礼。之后,黄某某发现杨某某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流,沟通困难,就未与杨某某登记结婚。2015 年 10 月后,黄某某多次到杨某某家中要求退还彩礼,但遭到杨某某及其家人的拒绝。黄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某及其父退还彩礼 6 万元和 " 三金 "。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很快就与被告杨某某及其父联系,哪知一直无法联系上。承办法官遂上门寻找被告,得知被告杨某某因精神障碍正在住院,其父因家庭困难已外出打工。经过与被告亲人沟通,其亲人答应将此事转告被告。第二天晚上,杨父与承办法官取得了联系,答应立即回家处理此事。
承办法官为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负担,遂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极力地做调解工作,但终因双方争议较大暂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 感谢瑞昌法院如此照顾我们,我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处理这个案件。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 庭审结束后杨父说道。
村干部及村民旁听了案件审理后,一致表示法院这样的巡回审理模式非常好,对法官的审理工作表示十分满意,这让他们近距离地感受了法庭的亲和力与威严,也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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