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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6年秋季城中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中招生范围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方案对今秋城区“幼升小”、“小升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禁各学校跨片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办班招生,如有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据了解,今年秋季,我市城中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划招生7280人,其中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计划招生3950人,小学计划招生3330人。
今秋我市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全市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一律按学生本人户籍和家庭住址,就近分配到学校就读。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应先录取具有我市城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片区内房产证的学生;其次录取无我市城区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招生片区内房产证的学生;在学校学位尚有空余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暂住在本校招生片区内的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的,必须提供由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无房证明,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原件。
小学招生须年满6周岁
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位,市教育局明令要求,今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收新生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过程中,几个时间节点家长须注意:8月8日至12日为城区小学新生统一登记时间。家长可携带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办理登记手续;8月15日至19日,市教育局对各学校登记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认定;8月27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审核结果,将每名新生分配到服务片区小学;8月28日,各小学张榜公示录取新生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持《小学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
今年初中招生从6月13日开始至8月13日结束;8月26日至31日,新生持《鄂州市中心城区初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
为了保障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执行随迁子女入学“低门槛”政策。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本人户口簿、房产证、务工单位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市教育局基教科将按照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此外,对于残疾儿童入学和军人子女入学,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对集中、优先安排的原则统筹解决。
严禁学校开办重点班、实验班
为了防止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市教育局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坚决禁止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分班前,学校按班级数确定班主任及均衡搭配好各学科课任教师;在家长代表监督下,以电脑随机抽取学生的方式进行均衡搭配,将每位学生编排进入班级并确定班级序号,然后,由各班班主任抽取班级序号;抽签结果必须由所有参与人员签名确认,名单一经确认随即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任何人不得变更。
为了遏制择校,从2015年秋季起,城区初中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指标将按当年市教育局下达各初中招生计划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进行分配;在实际毕业学校就读未满两年以上,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鄂州高中)分配生资格。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3日;电子邮件:ezs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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