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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7-9-18 1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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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工商所执法人员与潘先生一起到经销商吕某处,经调查,两个月前,潘先生将新房的卫生间防水交给吕某处理,完工后7天的试水期没有出现渗漏,潘先生将材料费、人工费支付给吕某。但潘先生指出,吕某施工期间使用两桶不一样的防水材料,其中一桶不黏稠,怀疑吕某是提供质量有问题的防水材料导致装修后漏水现象。吕某承认由于防水材料备货不足又加上赶工期,给潘先生施工的防水材料的确是两种不同品牌,但质量不会有问题,现在出现漏水问题原因很多,不一定是防水材料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联系防水材料厂家,得到反馈是不同品牌混用后可能会影响防水效果。吕某得知结果后,也表示同意在工商所执法人员主持下接受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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