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荆门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公告
从12月27日12时起,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水平,并不断攀升,空气质量指数持续12小时高于200,扩散条件差,并伴有区域性逆温。根据监测结果预测和气象部门专家会商,未来24小时气象条件对空气污染稀释、扩散和清除无明显影响,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决定从28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按荆政办文[2017]47号《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实施IV级应对措施,建议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其他临时管控要求,以市环委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8时 来源:荆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