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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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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日报讯 18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解除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
通知说,2018年4月16日15时,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随着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和气象条件的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已于4月17日23时恢复良的水平。按照《天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天政办发〔2017〕101号)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自4月18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并终止IV级(蓝色)应急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建筑工地恢复生产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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