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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8-8-2 17: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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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荆州雪尔泠机公司欠职工养老社保费谁管?
贵单位《关于就网友反映“雪尔泠机公司欠职工养老社保费”等情况进行回复的函》(网调函〔2018〕661号)收悉后,荆州市政府责成我局负责办理并回复,我局就该函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12月11日,高宜梅等6人来访,反映公司负责人口头对员工宣布停止所有经营活动,要求发放2017年10月、11月两个月的工资,并解决2012年6月以来未缴的养老、失业、医保费。我们依照相关规定,引导来访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8年6月8日,高宜梅等人再次来访,反映关于欠缴保险的问题已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荆劳人仲调字(2018)第68号仲裁调解书),裁定雪尔公司负责缴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雪尔公司不执行裁定,于是向沙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立案执行,2018年6月4日,沙市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18〕鄂1002执479号),裁定内容主要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暂时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中止了执行程序。
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该事项应当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诉求,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据此,我们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书。
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7月10日,我局组织市国资委、国企改革办、市税务局、市人社局、荆州开发区等单位共同会商,明确荆州开发区为化解雪尔公司欠缴职工社保费问题的责任主体,市国资委负责配合,并要求沙市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7月25日,市信访局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案情,探讨化解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跟踪协调、督办力度,力求早日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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