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应允许建高层楼房 农村土地相对多一点,农村相对城市落后很多,陈焕生进城比刘姥姥进大观园更尴尬,说明城乡差别进一步拉开。现在农村不缺低矮的房子,到处有小洋楼,看起来七零八落,有点乱七八糟。农村的土地在被道路、建房等无情占用,可耕地面积减少。应当保护农村耕地,允许农村建高层楼房。建高层楼房的好处有: 一、节约土地面积。高层减少占地面积,向高处发展,而且应选择麻骨地,选硬地基。古羊山安置房及其附近,都是硬地基,适合建高层,建综合楼。林氏祠堂附近都是很好的可耕地,不能建房,可以开发采摘农业,可以开发经济林。即使土地荒芜,也是自然绿化带。东冲畈村安置房原来是一大片板栗林,后来填沙做成安置房,填沙就是大工程,花费不少,有些贫困户不愿意去住。因为没有出产,没有菜园,没有生活门路。当初,如果将东冲畈老粮站开发成城市式高层单元房,将原来的板栗林保留或者开发部分菜园或者现代采摘园,就比现在这种局面强得多。 二、增加农村景观。高层楼房可以登高望远,古时就有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今天可以做的更高,可设计回廊,可以观四方之景。一个村只建议一栋高楼,一栋高楼也是一个好景。 三、减少城乡差距。城市是高楼,农村一律是低房,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有一栋城市一样的高楼,就不羡慕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如果农村一刀切,不准建高楼,是人为加大城乡区别,是人为界线,似乎成了城乡两个级别。 总之,我觉得农村也绝不能一刀切,说一律不准超过几层,要依据农村人的意愿,要依据地形地势及周围环境由建房人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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