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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梅县财政局
时间:2018-07-02 评论 (0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 文件要求和湖北省财政厅公布的《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2017.7)》及现有收费管理政策,我局对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逐项逐条清理,编制了《黄梅县及县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7)》、《黄梅县及县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7)》和《黄梅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8.7)》,以上三个清单将通过网络、媒体以及定点投放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黄梅县及县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7)》
2:《黄梅县及县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7)》
3:《黄梅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8.7)》
附件:黄梅县目录清单汇总
黄梅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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