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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4 评论 (0条)
7月31日,黄梅配合省环保督察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有群众反映独山镇凉岭村凉岭碎石厂旁边新建的厂房无环评手续、土地手续,擅自开工,破坏植被。接件后,黄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天组织专班开展调查处理。
经现场调查核实,独山镇凉岭碎石厂主要从事矿山采石和建筑石料加工。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12月20日到期;安全许可证2018年8月2日到期;有环保审批手续和水土保持批复;新建的厂房为原采石厂扩建部分,没有依法办理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在国土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厂房位于凉岭采石厂西边,处于采石厂矿区范围内,附近无居民居住,离最近居民点在1000米以上,占地2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万元,包括震动筛一台,及整型机械50万元左右,场地平整硬化30万元,其他投入约20万元,设计日产量800吨。新厂建设从6月中旬开始,目前,主体部分设备已安装,场地硬化基本完成。在检查过程中,现场没有看到人员施工,已停止建设。经林业部门调查,其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
当即独山镇政府、经信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按照职能分工对该厂依法下达扩建项目停止建设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相关法律手续;县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分别依法对该厂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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