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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澜菲溪岸小区内违规住改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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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8-6 10:35:14 |阅读模式
汉阳金地澜菲溪岸小区21栋101业主私自将住宅出租用作商用用途,作为快递网点进行快递揽收和派送,且事先未与同栋楼其他业主进行沟通,并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楼栋内小孩老人很多,住宅改商用给整栋楼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楼栋门禁形同虚设,外来人员可以取快递的名义任意进出。

此种做法遭到已入住全体业主的强烈反对,要求将该快递网点搬出21栋住宅楼。根据物权法21条规定,在未取得同楼栋业主同意的情况下,101业主无权私自将住房租与他人用作商用。此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我们通过小区物业逐级的向管委会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但至今未得到正面有效的回复。

请政府相关部门能重视群众心声,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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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8-13 08: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留言后,汉阳区工商质监局洲头所工作人员于8月7日下午15时到现场进行了核实,发现其网点为快递末端。
    工作人员已于8月7日下午15时向快递未端负责人宣传了法律、法规的规定,8月8日又与“该网点总部、“**快递”相关负责人、湖北省邮政管理局进行了联系、沟通,现从上述部门反馈来的情况,“该网点已于今日关闭了此网络平台,**快递也在今时停止了向上述地点投放和收取快递,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也正在与领导反复磋商,洲头工商质监所争取在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协调上述单位尽快处理好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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