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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8-9-11 16: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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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16〕13号)、《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生托管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咸市教函〔2018〕1号)、《关于印发〈通城县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隽教文〔2018〕2号)文件精神,以及咸宁市教育系统学生托管专题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学校为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组织开展团体、体艺活动和作业辅导等兴趣活动。
按照省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政策规定,通城县各学校组织建立家长委员会商定托管服务项目,家长学生自愿申请参加。由家长委员会代表核算、管理托管经费收支,本着家长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学校不强制收费。
五里小学在2018年秋开学初,根据《关于印发〈通城县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隽教文〔2018〕2号)文件精神,向需要托管服务的学生,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工作要求,在家长委员会帮助下收取托管费。
全校共有760名学生,收取741名学生托管费,有家长自愿缴纳的委托申请,其中含免费托管对象(系精准扶贫学生)172名,应收取569名学生托管费。
通城县教育局将继续监督各学校收费情况,尽快组织开学检查工作,把收费问题作为重点督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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