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1月份在来凤黔龙一号打算买房,但是当时其楼盘没有开盘,销售告诉我将会在2018年初开盘,可以先交2万块钱的认筹金,既可以享受一部分的优惠政策,又可以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于是当时和来凤黔龙一号签订了所谓的认筹协议,缴纳了2万块钱的认筹金,其协议如下:
对于未开盘的楼盘提前缴纳认筹金这件事我没有什么意见,而且协议上面写着在开盘后未选好房的可以在30日之内退钱,也就是说以后就算没有选好房都是可以将认筹金退给我们的。但是后来的事情却变得越来越让人不满! 2018年8月18日,黔龙一号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定房定价”购买,而且在8月17日政府还对其正在修建的楼房进行了查封,我相信对于理智的消费者来说肯定不会进行购买,所以我们之前缴纳认筹金的上百名消费者一致要求退钱,我们与2018年8月19日办理了所谓的退款流程,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至今还没收到退款。
以上分别是来凤黔龙一号被查封部分楼层的公告、关于退款的公告、来凤黔龙一号退款所谓的协议。
图示是来凤黔龙一号2018年8月18号进行所谓的“开盘”现场。 在来凤黔龙一号的事情发生后,我们跟来凤的房产局和住建局放映过这个情况,但是没有得到准确的方案,黔龙一号的楼盘也依旧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开盘”,这种情况在房地产开放管理中应该是属于违犯有关规定吧?房子被查封后还大张旗鼓的进行所谓的“开盘”应该不符合规定吧?消费者在缴纳认筹金后没有按时进行退款应该也有人管理吧?还是说这些情况有人包庇?广大的消费者只能被这些黑恶的开发商踩在脚下?再次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检查,严惩这些黑心开发商!
在这个期间我们这些消费者已经找遍了来凤这些有关部门,但是没有一个给出准确答复,甚至不接电话!我希望这个情况能得到改善! 在此希望有关领导能关注!也希望这件事能得到处理!而不是简单地敷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