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宝区对2017年度19个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启动回访督查。 今年9月至12月,东宝区将分常规和专项双巡察回访、常规巡察回访、专项巡察回访三类,对全区9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和区科协、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水务局、区文体新广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粮食局、区供销社等10个区直单位进行回访督查。 按照规定,回访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个别谈话、走访、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包括: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重视及部署安排整改情况,包括党组织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记录,党组织书记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批示、督办、催办情况等;整改方案制订、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整改责任情况;整改台账建立及对账销号情况,包括立行立改问题销号情况、短期整改问题落实情况、需长期整改问题进展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开展建章立制及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制度情况,公开征求相关单位、科室及服务对象意见情况,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等;整改过程及结果公开情况;干部群众对问题整改的满意度。(陈治军 彭迎兵) 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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