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钟祥市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陈维海,在负责市财政局基建维修改造工作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2018年8月17日,陈维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双河镇竹林村违规报销不应支付的生活招待费,该村时任分管财务工作的村委会主任助理张先来负有直接责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21日,张先来、刘传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双河镇夏冲村违规报销不应支付的生活招待费,该村分管财务工作的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杨国付负有直接责任;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国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21日,杨国付、王国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7年1月,丰乐镇曹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正辉,安排村委会副主任李明旺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冲销生活招待费及其他开支。2018年9月17日,高正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明旺被免职。 5、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钟祥市中医院违规报销应由职工自付的部分住院治疗费用,该院党委委员、财务信息部部长、财务科科长马艳萍负有直接责任;该院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夏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0月29日,马艳萍、夏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钟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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