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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武汉市房管局查处违法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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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11-9 21:35:32 |阅读模式
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下达了江堤中路地块(现名为保和·墨水湾)限价商品房住房项目建设和用地计划的联合通知(武发改投资[2012]275号),规定地面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80000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住房90000平方米(占比50%)。又,该地块规定由湖边向外建筑高度梯级分布,最高33层(武环管【2013】19号)在建设后期,开发商鸿泰新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1.2.3.4号楼定位为限价商品房,实际高度达到了46层。限价商品房1-4号楼实建面积120539.72平米,超出规划面积30539.72平米,我们通过保和·墨水湾总体规划设计平面图核实,地面总建筑面积为21万多平米,大于规定的180000平米,超建面积属于违建筑,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章处罚(见武汉市政府权力清单城管委名下162011号)。武汉市规划局和房管局均给我们出具证明,证实该楼盘二期工程至今没有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1-4号楼至今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已经封顶售罄。我们反映情况后,汉阳区拆迁办回复我们称:“我办会同汉阳区房管局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与武汉鸿泰新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预订商品房协议》,预订了265套保和墨水湾商品房拟安置被征收人国家立有《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国务院通过“国六条”“国八条”“国十五条”“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等一系列通知加强房地产市场预售管理,这种没有预售许可证的预售预购和行政见证行为让政府无偿无息替开发商垫付了70%预付资金,并使高达数亿的预付款脱离了预售资金监管,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房屋授受人的合法权益,利用职权严重地扰乱了国家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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